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 活动通知

日期:2026-10-12  文章来源:中国医学基金会

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

活动通知

 
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《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《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》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等文件精神,补齐国内精神卫生公共服务短板,提升基层公立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服务能力,中国医学基金会启动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,公开招募项目受益医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背景

精神卫生是全民健康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。当前我国精神心理问题覆盖全年龄段人群,诊疗干预、康复回归社会的现实需求持续增长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承担区域精神疾病筛查、诊疗康复、危机干预、健康宣教等公共职能。但国内精神卫生资源总量不足、地域分布不均衡,大量公立基层精神专科医院存在病区硬件老旧、专科人才紧缺、人才梯队断层、服务模式重治疗轻康复、信息化水平落后、公益服务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,难以匹配群众就医康复需求,部分患者面临就诊不便、康复管理缺失、病情反复等困境。本项目旨在通过公益资助方式,帮助受助公立医院补齐软硬件短板,完善“预防-干预-治疗-康复-随访”全链条服务,推动公立精神专科服务能力整体提升,保障精神障碍群体健康权益,助力健康中国、平安中国建设。

二、资金来源及帮扶主要内容

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爱心企业的公益捐赠。此项资金专款专用,重点支持以下四类建设工作:

1.硬件设施与设备升级:老旧病区改造、诊疗康复功能区优化建设;精神专科诊疗设备、康复设备、心理测评系统、信息化诊疗设备更新采购,改善患者诊疗康复就医环境。

2.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:组织在岗医护、心理治疗、康复工作人员开展技能培训、外出进修、学术交流、课题研究;重点扶持青少年心理干预、老年精神康复、心理危机干预等紧缺方向人才队伍搭建,完善人才保障机制,缓解人才流失问题。

3.公益服务与信息化建设:开展心理健康科普、公益筛查、义诊、心理危机干预、出院患者随访、居家康复指导、家庭心理疏导;建设完善信息化、智慧医疗系统,搭建远程诊疗、线上咨询通道,扩大精神卫生服务覆盖范围。

4.临床研究(GCP)中心建设:支持医院 GCP 相关场地改造、配套设施建设、GCP 信息化系统搭建;开展研究人员 GCP 规范培训、伦理体系建设、临床研究管理制度与 SOP 体系搭建,提升医院精神卫生领域临床科研平台能力,规范开展自主临床研究,促进精神专科诊疗技术成果转化。

资金使用禁止事项: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各类临床试验项目实施、受试者相关补助、商业化申办项目配套支出,仅用于 GCP 平台基础条件与体系能力建设。

三、项目实施时间

项目周期:2026年10月- 2027年12月

    申报受理:2026年10月起开始接收医院申报;

    项目落地实施:立项通过后至2027年11月;

    项目结题总结:2027年12月完成全部项目验收、资料归档。

四、受益医院申报条件

(一)基础资质

1.申报单位为设立精神专科的公立医疗机构,具备合法有效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原则上,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仅可申报1次。

2.医院常态化承担辖区精神疾病诊疗、康复、心理危机干预或者公共卫生宣教相关工作。

3.医院内部财务制度健全,能够做到资助资金专账核算、专款专用,可配合基金会完成资金监管、资料报送、督导检查。

4.近3年无重大医疗事故,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。

5.医院可提供项目落地必要配套条件,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。

(二)项目方案要求

1.申报项目贴合本院现实短板,目标明确、可落地,项目实施后能够切实改善区域精神卫生服务供给。

2.项目方案包含实施目标、具体举措、实施周期、清晰合理经费预算、预期产出成效。

3.申报单位承诺接受基金会及委托第三方全过程跟踪督导,按要求报送过程材料,按期完成项目执行、结题工作,配合项目成果归集。

4.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事项,申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伦理相关法规要求。

(三)优先支持对象

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:

1.县域及地市级基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;

2.中西部地区精神卫生服务薄弱医疗机构;

3.在老年精神康复、青少年心理干预、重性精神障碍管理等方向有工作基础的医院。

五、申报需提交材料

1.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1);

2.医院单位简介:医院基本概况、精神专科业务开展现状、现存短板、现有人员队伍情况;

3.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4.项目实施方案:实施目标、主要工作内容、实施计划、预期成效;

5.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预算表(附件2);

6.其他补充佐证材料(过往开展精神卫生相关工作证明,可选)。

全部纸质材料盖章扫描,作为电子邮件附件统一提交。

六、申请及遴选工作流程

1.提交申报:意向医院整理全套申报材料发送至项目指定邮箱;

2.材料初审:基金会对申报单位资质、申报材料完整性开展初步审核;

3.专家评审: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可行性、必要性开展评审论证;

4.立项公示通知:确定受益医院名单,向入选单位下发立项通知;

5.协议签署、提交纸质材料:基金会与受益医院签订项目执行协议,明确双方权责、资金使用要求、项目节点;与全套纸质申报/审批材料一并寄至基金会;

6.项目执行督导:医院按方案开展项目;基金会或第三方机构开展过程指导、督导,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;

7.结题验收:项目到期后医院提交结题报告、佐证材料;基金会组织验收;

8.成果归档:项目资料汇总归档,按规定对外公示项目实施成效。

七、项目资金使用说明

1.每个申报单位单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。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,采购、改造流程留痕,明细可追溯;基金会定期对外公示项目进展。

2.资助拨付方式:协议签订完成后拨付首期经费;项目执行完毕,验收通过拨付剩余款项;具体拨付节点在项目协议中另行约定。

八、其他补充说明

1.申报医院对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,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及受助资格。

2.项目执行过程中,项目方案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;确需调整实施内容、预算,须提前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,取得同意后方可执行。

3.项目执行产生的相关成果、宣传素材,基金会拥有公益宣传使用权限。

4.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进度,双方可友好协商调整项目执行周期。

5.基金会对本次招募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15810826860

申报邮箱:xmc@cmf.org.cn

邮件标题格式: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+申报医院全称

重要提示:本项目为公益资助,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申报服务费。

 

附件1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申请表》

附件2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预算表》

 

 

中国医学基金会

2026年10月


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建设项目申请表》.docx

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公益赋能健身项目预算表》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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