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

日期:2025-12-15  文章来源: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主任医师赵丽 中国医学基金会理事

 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


 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短期内严重升高(通常收缩压 ≥180mmHg和/或舒张压 ≥120mmHg),并伴有新发或进行性加重的靶器官损害(如脑、心、肾、眼底、大血管等)。这是需要立即住院并在严密监护下进行静脉降压治疗的危急重症。

  核心原则:控制降压速度和幅度,避免过快或过度降压导致器官低灌注!

  关键处理要点:

  1、立即监测血压与评估:

  (1)血压测量:建议测量四肢血压(需要排除主动脉夹层)。

  (2)靶器官损害评估:意识状态、胸痛、呼吸困难、心悸心电图、心肌酶;尿量、血尿、蛋白尿、血肌酐、尿素氮。视力模糊、是否有抽搐、腹痛等。

  (3)是否擅自停用降压药、急性肾损伤、嗜铬细胞瘤、子痫前期/子痫、药物影响等。

  2、治疗目标:

  (1)首要目标:在最初1小时内将平均动脉压(MAP)降低不超过25%,或在第一个小时内收缩压降低不超过50-60mmHg(具体目标需个体化)。

  (2)后续目标:在接下来的2-6小时内,将血压逐步降至约160/100-110mmHg水平。(3)24-48小时目标:逐步过渡至患者可耐受的血压水平(通常<160/100mHg)。

  3、重要提示:降压速度与幅度必须个体化、精确控制,严防低灌注。目标是在保护靶器官的前提下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降低血压。不要盲目降压,不同靶器官损害的降压速度和目标不同:请尽快到医院就诊。

  参考:

  一、不同靶器官降压目标:

  1、主动脉夹层:最紧急!目标是在5-10分钟内将收缩压降至100-120mmHg急性肺水肿/急性左心衰:目标是在30-60分钟内将收缩压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(如降至基线或<140mmHg)。

  2、急性冠脉综合征(不稳定心绞痛/心肌梗死):目标是在30-60分钟内将血压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。

  3、高血压脑病:目标是在1-2小时内将MAP降低20-25%,或舒张压降至100-110mmHg。避免过度降压! 

  4、急性缺血性脑卒中:溶栓患者需严格控制血压(溶栓前<185/110mmHg,溶栓后24小时内<180/105mmHg)。非溶栓患者通常不紧急降压,除非收缩压>220mmHg或舒张压>120mmHg,目标是在24小时内谨慎降压15-25%。

  5、急性出血性脑卒中(脑出血):目标是在发病6小时内将收缩压快速降至140mmHg(如基线血压高,可降至160-180mmHg)是安全的,并维持稳定。

  6、子痫前期/子痫:目标是在30-60分钟内将收缩压降至140-150mmHg,舒张压降至90-100mmHg。避免过低!

  7、急性肾损伤/肾衰竭:目标是在数小时内将MAP降低10-20%,避免肾血流急剧减少。

  二、注意事项

  1、血压相对稳定后(通常在6-12小时后),可考虑在严密监测下逐渐过渡到口服降压药物。

  2、口服药物选择需个体化,常需联合用药。

  3、日常监测靶器官功能受损及恢复情况。

  4、积极寻找并治疗高血压的病因(如肾血管性、内分泌性等)。

  5、制定严格的长期降压方案,加强患者教育(规律服药、监测血压、低盐饮食、戒烟限酒、定期随访),防止再次发生急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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